文章作者:广州公司注册 文章来源:www.yycw.cn 发表于 2022-04-01 浏览:
琼税一稽告〔2022〕64号
海南百峰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RD8LQXH,法定代表人:贺素方,身份证号码510121197709132668)
对你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我局拟于2022年7月27日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你公司不在税务登记地址经营且无法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琼税一稽罚告〔2022〕19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主要内容: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你公司取得湖南百省国际传媒有限公司2018年1月23日开具的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4300163130,发票号码01429551-01429555,金额合计499,147.70元,税额合计84,855.10元,并于2018年1月29日认证抵扣。上述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稽查局证实虚开。经检查确认,你公司已走逃(失联),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未进行申报纳税,2018年4月28日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同时,你公司在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昆支行开设的账号为1011034500000165的银行账户,2017年1月至2022年1月期间无资金进出业务发生。你公司取得虚开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拟对你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涉税违法行为处予500,000.00元的罚款。
二、你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因拟对你公司罚款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地址:海口市华信路5号;联系人:陈先生、刘女士;联系电话:0898-66770322)。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2年6月23日
1/2 1
以上是关于广州版权登记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信息的详细说明,出自财税专题 ,有不明白地方可以咨询优业财务,优业财务乐意回答所有朋友的问题 咨询热线:13360558809 官网:www.yycw.cn
广州版权登记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
免费咨询热线:133-6055-8809
订单提交后,10分钟内,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广州优业财务
联系人:广州工商注册
热线:13360558809
官网:www.yycw.cn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天健创意园9栋4楼403-411房